耐火澆注料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企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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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強度耐火澆注料企業標準

發布時間:2015/5/28 14:05:16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企業標準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技術標準   JC/T498—9296

 
性能指標
等品
一等品
Al2O3/%
不小於
93
93
SiO2/%
不大於
0.5
1.0
CaO/%
不大於
4.0
4.0
耐壓強度/MPa不小於
110°C
1100°C
1500°C
80
100
120
60
70
100
抗折強度/MPa不小於
110°C
1100°C
1500°C
8
9
10
6
7
9
線變化率/% 不大於
1100°C×3h
1500°C×3h
0.5
0.5
-0.5~+0.5
-0.5~+0.5
體積密度g·cm3  
不小於
2.9
2.9
耐火度/°C
不低於
1800
1800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的初凝時間不小於30min,不大於240min。

注:如有特殊要求,其技術要求由供需雙方協議確定。

6 試驗方法 6.1 製樣 試樣製備按GB 8932.4的規定進行。

6.2 化學分析 化學分析按GB6900.2,6900.4,6900.6進行。

6.3 線變化率 線變化率的測定按GB8932.5進行。

6.4 抗折強度及抗壓強度 抗折強度及抗壓強度的測定按GB8932.3進行。 6.5 體積密度 體積密度的測定按GB8932.2進行。

6.6 耐火度 耐火度的測定按GB8932.1進行。

6.7 初凝時間按GB8076中3.5.4條進行。

7 檢驗規則

7.1 產品組批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按同一等級組批,每批不超過20t,原料變更時應另組批。

7.2 取樣方法 每批為一個取樣單位,取樣應有代表性,每批由1% ̄5%的包裝件中等量 取樣,混合後檢驗總量不少於15kg。

7.3 型式檢驗 檢驗項目應包括技術要求中所列的全部項目,正常生產時每季度至少定期檢驗 一次。

7.4 出廠檢驗 檢驗項目應包括5.1條表中的強度及線變化率。

7.5 需要時可適當增加檢驗項目,檢驗項目由供需雙方商定。

7.6 判定規則 檢驗結果若有某一項不合格者,可按7.2規定重新取雙倍樣進行複驗,複驗結果 若仍有一薦不合格者,則判定此批澆注料不合格。

8 標誌、包裝、運輸與貯存

8.1 標誌 需在包裝袋或其他包裝器具上標明品名、型號、級別、重量、出廠日期及 供方名稱,還應標明“防潮”和“防雨”等字樣或標記。

8.2 包裝 可用密封桶裝,也可用耐磨、防潮的有裏襯的雙層袋包裝,每袋30kg,袋口應紮牢靠, 也可將粉料用塑料袋單獨包裝紮牢放入大袋中。 若供需雙方同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包裝。

8.3 運輸與貯存 運輸與貯存須符合GB 10325的規定。高強度耐火澆注料的有效貯存期為6個月。

9 質量證明書 產品出廠時應附有廠質量檢驗部門簽發的質量證明書。質量證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a.供方名稱;

b.需方名稱;

c.生產日期、編號、發貨日期、數量;

d.產品名稱、型號、級別、用水量;

e.檢驗結果;

f.合同號;

g.使用說明書。

附錄A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的用途及施工簡要說明 (參考件)

A1 用途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主要用於熱工窯爐中高溫易磨損部位。例如水泥預分解窯前窯口,三風 道噴煤管;精煉噴槍,RH、DH真空脫氣裝置等冶金爐內襯的澆注或搗打部位,還可用於石 油催化裝置等作耐熱襯裏。

A2 貯存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需在幹燥庫房存放。

A3 施工簡要說明

A3.1 水:需用清潔水,pH值在6 ̄8之間。拌合水應準確稱量。

A3.2 攪拌:推薦用強製式攪拌機,所有攪拌工具需清潔,拌合到料均勻為止。

A3.3 施工概要: A3.3.1 所用模具的澆注麵均應塗一層機油。

A3.3.2 所有預埋金屬件,澆注前應塗一層瀝青漆。

A3.3.3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拌合後30min內用完,宜一次澆注到所規定的厚度,振動到完全密實 為止。

A3.3.4 養護濕度不低於90%,養護溫度宜在15 ̄25℃之間,澆注後24h脫模。總養護時間為 3h。

A4 烘幹製度 高強度耐火澆注料製作的襯裏或構築物在使用前應進行適當的熱處理。

A4.1 以25℃/h的速度升至110℃,保溫4h以上。

A4.2 以40℃/h的速度升至400℃,保溫4h以上。

A4.3 以100 ̄15℃/h的速度升至使用溫度。

A4.4 根據不同部位的需要與可能,在操作溫度下恒溫2h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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